南通市危房翻建的五原则是要1是必须有宅居证和拥有人员,2是评户口本身份证向乡村审请办理,3是经过乡村土管办等上级批准,4是原地翻建不许全部拆了,5是建好经过验收合格,若违章的被通知拆除
具体指的是权属证书上或档案系统中记载的“原使用性质、原建筑基底、原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原建筑层数、原建筑高度”,审批过程中这“五原”是不可调整的。
在翻改建过程中允许调整的内容包括:建筑内部功能的调整,即在建筑外轮廓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建筑内部厨房、餐厅;城市风貌重点管控范围外的各层层高,在总建筑高度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各层的层高,但调整后各层层高应满足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2.8米-3.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