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5月12日登录平台完成报名;
5月15日—5月19日向暂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户口薄、父母至少一方暂住地区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城区居住证(或者暂住地区县、市直属学校范围内房产证)、半年以上暂住地区县社保证明、居住证持有者城区务工经商证明;
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审核;
统筹或随机派位安置入学。
达州市还没公布时间。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幼升小”招生政策拟于2023年6月初发布,请及时关注“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区域以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申请机构
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携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 残疾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 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5. 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