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包括在本市城区街道、建 制镇驻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 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 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 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 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 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 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 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 商人员。
在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流程及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并如实回答出入境民警的必要询问。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1张。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一般做不到,有可能一个月)。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证件名称:边民证
办理地点:防城港市边防支队、东兴市边防支队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长:10分钟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申请条件:防城港或东兴市户籍的常住居民
使用范围:从事旅游、贸易、就业、就医、学习、考察、探亲、服务等行业的人员
办理指南:
在法定工作日内,防城港或东兴市户籍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证件照两张前往防城港市边防支队、东兴市边防支队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