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考试过的四门合格的成绩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然后才能去领取。
2、还需要拿着自己的四门考试过的成绩合格证明还有毕业证原件去领取。
3、由当地的卫生局负责人来发放这个护师资格证书。
不需要的。
1.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原件);
4.
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准备《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考试需要的资料有以下几种: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各市县区的考生报名表上,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要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和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其他学历不用提供聘书);
5.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证明上加盖县区卫生局公章。
有的
护士证书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当地卫生局负责发放护师资格证书。各地发放初级护师资格证的时间不一样,一般是考后第二年的3月份左右,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卫生局。 考生领取证书时,需持四门考试合格成绩单和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 报考护理学(士)的考生还须持成绩合格证明、毕业证原件。证书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前来领取。考生若因故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持上述证件、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能够说明其与考生之间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依据(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有
护师有资格证,需要有护士资格证,考证详情如下: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