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补办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毕业证书丢失后应该先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已经作废;学生本人应该回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证明书需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经毕业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再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和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