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师5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师6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教师10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还有一些破格申报条件,请参考《高中小教师职称试行条例》。
第一步,审阅审查评审材料(如论文发表刊物材料)。理论上是每个评委都要把评审材料全部审查一遍。
第二步,专业(学科)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注意,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所,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
第四步,评委会组织部门(一般是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15天,按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第五步,人社部门行文公布,发放证书。
申报职称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两份;
2.以下材料各一份,全部按下列顺序装订为一册
(1)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履现职以来聘书复印件。

(4)从2005年9月起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教师教龄5年以下每学年15分,教龄5年(含5年)以上每学年10分。经批准参加提高学历层次进修(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师),在其进修学历的学制年限内,凭高校证明每年认定5个学分。公派出国或到省外学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学校培训时间每个月认定5个学分。
(5)计算机合格证要求:申报中高(高讲)3个模块合格,中职2个模块合格。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学习期间,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分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名在本专业前90%(含90%)者。
二、学士学位补充授予条件
取得毕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一)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90%后,理工农类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2,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3;
(二)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90%后,在校期间,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成绩达355分以上(含355分)或六级成绩达284分以上(含284分);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或专业八级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日语专业学生日语专业四级成绩达55分以上(含55分)或日语专业八级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日本语能力测试N2成绩达90点以上(含90点)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成绩达80点以上(含80点);
(三)受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表现良好,品德及行为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省级以上党政部门的书面表彰或奖励,达到授予学士学位学分平均绩点排名要求;
(四)受严重警告处分满一学年,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50%内(含50%)。
三、学士学位破格授予条件
取得毕业资格,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90%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书面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一)取得符合下列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1.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与本专业直接相关;
2.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级别须达到中级及以上;
3.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单位原则上是省部级。
技工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校内组织培训评审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破格条件。
(二)通过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提供书面录取通知书;
(三)主持校级学生科研课题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教师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学术论文(须通过CNKI检索 );
(四)获得国家专利。
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者,教务处组织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核认定。
四、其他
学士学位补充授予和破格授予条件,获得时间均截止到每年的5月31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和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除外),课题学术论文和专利的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师范大学,所有证明材料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提交。
01.学历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历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有必要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历,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历,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5年以上。
5.中等职业校园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校园)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校园以上学历;教育研究机构、教师训练机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较高水平,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策略,教学效果显著。
业绩要求:在本职工作中取得较高业绩,有本单位或本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育教学成果。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含全日制、函授、自考、成教)及以上学历。
教龄要求:具有6年(含)以上教龄。
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教育培训:参加了国家、省、市级以上的教师培训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
教师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
评定程序:参加评定的教师需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学校审核、区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最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具体评定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年度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和规定。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在搜索的对话框中输入【高中毕业证查询】这几个字。如下。
第二步就是在所有搜索结果中找到你们对应省份的高中毕业证查询系统,以下以湖北省为例来说明,点击该官网链接,进入其主页。
第三步就是在其主页对话框中输入学生姓名,学号,毕业年份,验证码等真实个人信息。
第四步就是填好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最下面一行的按钮【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