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申报教师资格的可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2008-2013年在婺源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之外,还须到教体局人事股复核,并由人事股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材料中“两学”合格证、普通话证等齐全的证明);
(4)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毕业证的,则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三支一扶”服务期未满人员须到当地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在民办学校任职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或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或县计生委证明、所在地民政所或县民政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