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向人社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 2、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要求正版)。 3、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 二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且要字迹清晰,易于辩认。 三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 4、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给予补发新证。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建筑类的技工证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职称证书丢了可以采取补办,提供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书名称、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及从事专业类别、职称级别及名称、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补办。
需要向当地人事部门职称办提交补发申请。补办手续: (1)遗失声明报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补证申请、单位证明;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领取并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5)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即当时拿证时拿到登记表一式两份的那张,自己有一张留底的。) (6)交纳工本费
职称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向人社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2、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要求正版)。3、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一《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二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且要字迹清晰,易于辩认。三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4、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给予补发新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建筑类的技工证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