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证明》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2. 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首先要携带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带上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到市自考办办理。
3. 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丢失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明》;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
1、回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2、证明书需由本人申请、专学校同意。
3、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再申请补办。
4、经毕业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你好,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1、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学信网”的官方网站。
2、搜索结果中,找到学信网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3、在网站上,点击右侧的“学信档案”处,没有注册的先进行注册。
4、在实名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注册账户。
5、注册好账户,返回登录学信档案。
6、登录后在个人中心,可以选择查看自己的“高等学历教育信息”,也可以申请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这样在进行资格复审的时候,工作人员只需要扫码或者登录学信网即可验证你的学历信息了。
毕业证丢失了能补办。需要遗失毕业证证明,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以及复印件等这些手续。流程如下:
一、毕业证丢失后应立即登报声明,在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二、补办需本人申请,遗失毕业证的学生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说明毕业证遗失原因,并详述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和毕业证号。
三、补办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的人事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遗失毕业证证明。
四、补办需本人准备材料,本人须准备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及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五,以上材料上交到学院教务科研处后,教务科研处经初审查档核实,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由教务科研处持以上材料到区教育厅学生处或职成处办理《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