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对高中生来说,学籍就是高中生的户口,是合法的.佐证。没有学籍,就意味着没有权利参加国家或省级测试,比如高考。
要想继续参加高考,只能在所在地招考办单独报名各级各类资格考试,待取得高中毕业证书上所有科目合格成绩后,获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取得同等学力后,可自行在招办报名参加高考。
补办高中毕业证一般步骤:
1、首先,找学校教务查出你的学籍号,然后让学校帮你开个证明,证明你是该学校的学生并盖教务处的章。
2、然后,到教务局查出你的毕业号,交钱办毕业证(大概是50),然后再到学校,填上毕业证上的空白,再找校长盖他的章子和学校的章子。
3、最后再到教育局盖贴上照片的毕业证钢印。 毕业证明书简称毕业证,是由国家、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机关(机构)颁发给完成课程、成绩合格的学生(学员)的毕业证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