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肯定违法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有这样的用人单位,千万别去,因为你将来的工资都没有保障的。我们百杰思诚是从事派遣业务的,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我们很多同行都这么做,一些劳务派遣机构随便扣押求职者证件,现在应该说,这样做的企业少,如果有,第一举报,第二远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跟公司再沟通一下,不成功的话再向有关劳动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