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证一般是校长盖章。除非极个别情况下,比如校长缺位没有校长,那么书记也可以代为盖章。这是因为我们国家作为高等教育的大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大学校长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行政等工作全面负责,学生毕业属于教学工作之一。
这个一般是由校长签章的。大学里的校长和书记分别管理行政和党委。一般来说,业务性质的工作,如教学和管理等属于校长的职权范围,而书记管理党委,团委,宣传等工作。
因此对于毕业生的毕业鉴定与证明来讲,属于校长的职权,毕业证当然是校长签章确认。
大学毕业证上的校长签字是由校长的亲笔签名做成的印章盖的章。如果大学毕业证都需要校长签名,哪学校每年的毕业生就可以达到几千人,校长签了名就无法干其他工作了。
况且如果校长亲笔签名每个毕业证上的签名都不太一样,这样毕业证真伪不易辨别,所以毕业证上盖的是印章。
没有红章
学士学位不盖学校公章(红章),上面只有该学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的名章和钢印章.
因为学士学位是研究能力的一种体现,作为学士学位证书,必须和本科毕业证书一起,也就是说,有本科证书才可能有学位证书,而没有本科证书则一定没有学位证书,因此学位证书上没必要盖学校章
除了学校钢印、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我们学校为同一人)的章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5号文件,新版学士学位证书除在指定位置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和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印章外不需要再加盖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印章。
一、大学毕业证书上应有学校校章,学校钢印,校长印。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1、姓名、性别;
2、身份证号;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专业、层次(本科、专科)、毕业;
5、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名称和印章、主考学校或就读学校名称和印章;
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