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故遗失《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者经本人申请,单位出具遗失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省考办学历教育考试科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还有可能是:
遗失毕业生登记表》,到现在已经时过境迁,按照人事档案建
档的相关规定,登记表原始材料是不能补办的。向原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学校出具相关的复印和证明材料,以便你
建档之用。
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毕业证书丢失后应该先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已经作废;学生本人应该回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证明书需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经毕业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再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和加盖印章。
1.证明高中学历除了高中毕业证以外,还可以到中国上查证,进入“高中毕业证查询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证件有关信息。
2.一般学校都会对遗失高中毕业证的学生进行补办,如果不行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开毕业证明。
需要去市教育局盖章,证明格式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 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有市教育局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