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书在高中班主任处领取。1、学生修业期满,会考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书。
2、学生会考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等等。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普通高中毕业考试;
学校组织阅卷并公布成绩;
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学生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颁发高中生结业证书的流程: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普通高中毕业考试,但成绩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学校对学生进行测评,评定学生是否具备高中三年级规定的毕业要求;
评定通过后,学生领取高中生结业证书。
办理高中结业证方法如下:
1、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结业考试成绩及格者,发给成人高中毕业证书,承认其高中毕业学历。考试成绩载入档案。单科成绩及格者办理单科结业证书。
2、高中结业证书由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验印办理,学校颁发。
首先要确定已修完所有课程并且通过;然后先找班主任,提申请,接着班主任报学校,学校批了,还要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果确实是属于可以提前发放毕业证书情形的,可以提前发放。一般毕业证是统一办理的,你要提前肯定要做不少工作。因为为你一个人办也要麻烦一场啊。
高中毕业证能办理学历鉴定不过比较麻烦,因为在学信网查不到高中毕业证,需要自己母校的证明。
由高中毕业证明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向原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原毕业学校撤并的,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承担,若撤并后没有学校保留,由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学校受理申请后,核实申请人高中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核实无误,开具高中毕业证明或高中学历证明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高中学历证明书)。
申请人持原毕业学校开具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学历证明书到学校所属教育局学考办,由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干核实申请人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后,加盖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用章。
审请人将加盖学校公章、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到市教育局学考办(基教科)以及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专干处审核,经核实后,加盖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专用章或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证钢印(高中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完毕。
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遗失毕业证书后须补具毕业证明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申请。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与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填发,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三、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明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
四、毕业证明书,现在也可以享受旅游景点和火车的优惠。
五、毕业证区别于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