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签署三方协议,就算已经就业,毕业时学校将按规定把你派遣到签约单位,你的档案关系也转寄到协议单位。如果离校前未签就业协议,按规定毕业时把你派遣回生源地毕业时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处,回生源地后进行二次派遣,不算就业,你的档案关系随转。
2、还有一种方式是“灵活方式就业”,即离校前你找一家单位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协议书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索取),灵活就业在学校计算就业率时算就业(但就业程序上算未就业办理),同时向学校申请暂缓派遣,即档案关系暂时放在学校、暂不发报到证。
3、不管签不签就业协议,你都是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但若签了三方协议,不管真假,在就业程序上你就算已就业人员了,不再符合今年国家公考简章的规定报考条件。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算应届毕业生。不影响报考公务员的,但要注意,当事人通过公务员笔试后被录用,那么要与公司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就不影响报道了。当然,面试前政审时,要提供公司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当年已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签了合同,公司会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考事业单位会看出来你曾经就业。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
扩展资料: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毕业后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正式去企业上班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1、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自行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扩展资料:1、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所以三方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是适用《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守,你违约时应当负违约责任。
3、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