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网的查询范围如下:
查询范围: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注册进度)、网络教育(注册进度)、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进度)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注册进度)等。其中,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的学历证书已实现在线即时电子注册。 系统正在升级改造,1991-2001年所有学历暂不提供查询服务。
因此,高中学历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职高与技校,依然不属于学信网查询的范围。专科属于大专,是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的。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扩展资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有四种方法:
一、学校教务处
学校的教务处是处理学生档案的地方,在那里可以查到学生的很多信息。
二、官方指定网站查询
登陆查询高考报名号的官方网站,在出现的网页中点击“在校生查询”即可查询到自己的学号。
三、带好证件去教育局
带上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亲自去一趟高中所在的教育局。只要是说明来意,找到相关查询学生信息的部门,就能很快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了。
四、考试遗留
这个只适合部分在高中时参加过大型考试的同学们,特别是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一旦参加这个考试后,姓名,学校,准考证号等信息都将会被记录。只要再次登录这个查询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网站就可以了。不过一般这个网站的记录不过保存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