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端:准备2022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2.单位端:试用单位对于本单位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办理备案的考生,填写完成《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汇总表按照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上交卫健委,备案同时上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考点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试用单位的两份纸质版《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单位端),一份考点办公室存档。考点办公室应于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备案考生信息汇总上报至省考区办公室。
4.考点办公室盖公章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用于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的下一阶段即审核阶段使用。
可以报考执业医师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3、考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上的带教老师必须要和所报考的专业一致。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3、考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上的带教老师必须要和所报考的专业一致。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军队考生建议使用身份证报名。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
11.参加线上辅助审核试点考区的考生,请按考区、考点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资格审核材料。
12.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复印件);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原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