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三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g1.2e (一)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9.7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5.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2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4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3.8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3分。 (二)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2.9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8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3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9.7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8.5分。 二、城区其他高中 (一)城区四所市级示范以上普通高中(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市柳林中学、市十三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2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2.2分。 (二)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市五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3.9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9.8分。 (三)十堰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部、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市龙泉黄冈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09.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