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移民政策规定:凡是从外省到青海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青海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
(2)家长在青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
(3)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否则,不予报考。
1、学生及父,或母的户口须满5年。
2、学生在青海有3年高中学籍,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且不限报内地的任何大学。
3、高考报名时,特别是达到一本线时,需按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材料。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5年以上 ;
2、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10年以上,须同时获得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称号或获得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在任现职期间承担送教下乡icon任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青海省初级职称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关。
2. 工作年限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专学历的,应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3. 职称评审条件: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具体评审条件根据不同职称的要求而定,一般包括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4. 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条件可能因不同职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条件介绍。如果您需要进行初级职称评定,建议查阅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了解具体的评定条件和流程。
(一)实行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落实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青海湟川中学、西宁市第五高级中学、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面向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
(二)实行均衡生招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将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0%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申报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西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学生;②在西宁市城区学校就读,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③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4A1B以上,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均衡生志愿。
(三)实行特长生招生。为培养学生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进行特长生招生。各普通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5%以内的数额进行自主招生,请有意向的考生于6月24日下午在招生学校进行报名,6月25日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名单由各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
(四)学考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
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