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补办原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在毕业证件丢失后,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补办证明书,因为教育部规定补办了的证明书和原件相同的作用。
不能补。是补办的证明书,和原件还是有区别的。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不再补发,但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力大学发行。要办毕业证书,必须向毕业时在籍的省级大学申请,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审查表》。
2、本人向原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学校经过实地检查后,必须发行学位证明书。学位证书具有与原学位证书相似的规格和质量,填写内容相同,具有与原学位证书同等的效力。
3、毕业证书、学位证都不能补充原件,可以多复印几份,建议扫描和保存最好的电子版。丢失的情况下,不是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可以发行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毕业证和学位证丢失后不能补办原件,但是会给你开具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书,不管是考公务员还是其他用途证明书都是能代替原件使用的。 毕业证补办流程: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均无法补办原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丢失可以申请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或开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可以随时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一般一个月办理一次,每月1号-5号办理,节假日除外。
2.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蓝色背景,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为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如果有毕业或学位证书照片请一并上传),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办理。
3.若学生身份证号码与学校存档信息不一致,除因学校工作失误弄错外,办理证明书以学校存档信息为准。
4.证明书办理完毕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凭委托书(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和委托人身份证来学籍科领取,电话:0371-62506963。
5.教务处学籍科只受理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生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0371-67698075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