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要写清楚: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等。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
(3)一般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登载遗失毕业证书挂失声明(中专学历没有强制要求);
(4)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5)提交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毕业学校档案馆提供的《入学录取登记表》、《学籍登记表》以及规定的照片)到毕业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6)毕业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7)报省教育厅审核,核发毕业证明书;
(8)毕业证明书由现在学校盖章和校长签章
学位证书遗失不补办,毕业证书遗失可以补办毕业证明书。档案馆在验证办理人身份有效性后,出具加盖档案证明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
凭档案馆出具的材料,本专科生可到教务处、硕士博士生可到研究生院补办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