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在考试前发现身份证丢失,可持户口本到公安户籍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一旦发生身份证丢失,考生可以立即去户籍部门办理新的身份证,或者携带户口本或者护照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该身份证明可以代替身份证。
考试身份证丢失办法如下:
1、本地考试身份证丢失,立即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2、异地考试身份证丢失,去考试地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
3、应届生考试身份证丢失,到学校教务处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在考场填写《身份证复核承诺书》后方可入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