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发证时间起始于1986年。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部分发证时间可能略有差别。如果有土地过户的情况,需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确保自己享受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