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书原件2、学位证书原件;3、户口簿原件;4、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5、《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需大学生本人亲笔签名)
;6、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7、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人员还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一,无锡本地弄大学生租房补贴流程和步骤如下。
二,先在房屋租赁平台上注册好并进行实名认证,然后将房源等信息填写完毕,然后上传本人和房东的身份证的正反面以及手举身份证的照片一张。
三,进入无锡人社大厅,填写完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你会看到需要上传四张图片,分别是毕业证、学位证、租赁备案证明、承诺书。
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具有南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市户籍但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3、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4、、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或在南京市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扩展资料
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申请人支付的月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租金补贴。 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毕业证签发2年内提出申请;
2、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3、在网上填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
南京审计大学就业创业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暂行)办法
户口迁移具体的手续如下:1.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迁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证明(租房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住房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产税单及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出证。
3. 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进行户口迁移申请。
4. 提供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交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
5. 相关部门核查材料并审批通过。
6. 按照审批决定,领取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手续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通过就近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大学生租房补贴标准
1.博士:1000元/人/月;
2.硕士:800元/人/月;
3.学士和技师:600元/人/月;
4.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大学生租房补贴可领取多久?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2018年5月13日文件下发之日起,首次到我区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
2、在外租赁住房的,自2018年5月13日以后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办理。由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办理。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所需材料
1、《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9、社会保险证原件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10、就业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的代为申领协议。
11、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等材料。
二、申请流程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执业医师证应该到原发证部门补办。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规定:《医师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
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