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先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公告已丢失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内容应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书名称、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及从事专业类别、职称级别及名称、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
3、单位出具证明并由主管部门签署。
4、携带上述材料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评审简表》)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请办理。
职称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一、评审(含转正定职/重新确认)取得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1、所需材料
①《职称证书发放审核表》(初、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本人填写后,由单位审核盖章---补证人与职改办提供;
②登报挂失的报纸一张(需登广西日报或南宁日报)---补证人提供;
③原取得职务资格批文原件和复印件,或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补证人与职改办提供;
④由本人现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补办证明---职改办提供;
⑤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补证人提供。
2、办理程序
由持证人登报挂失后,带上报纸和证书发放审核表。由单位职改办上报主管局,高级资格证书由单位职改办统一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1、所需材料
①登报挂失的报纸一张(需登广西日报或南宁日报)---补证人提供;
②原考试取得《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补证人提供;
③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补证人提供。
④由本人现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补办证明---职改办提供;
2、办理程序
由持证人登报挂失后,带上报纸和证书发放审核表。由学院职改办上报主管局统一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应包含证书号、身份证号、个人联系电话,落款处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省直单位加盖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公章,地市的加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省直单位加盖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公章,地市的加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3.遗失声明(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名称、等级和证书号,并注明“声明作废”,刊登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出版的报纸,报纸完整不能裁剪)。
补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无论是哪个层次的毕业证,高中中专大学的丢失了都不能补办,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一份证明。
但是生活中总有用到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时候,比如:考研、落户、评职称、考取各种资格证等等,很多工作单位也需要上交原件或复印件,辛辛苦苦大学几年的毕业证学位证最好保管好,以免要用的时候不见了心急如焚不知所措。
已经丢失的同学也不要太着急了,办法总比困难多,所以拿原来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再克隆复制一份一模一木羊的出来对你很重要。
需要向当地人事部门职称办提交补发申请。 大致需提供下列资料: (1)遗失声明报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补证申请、单位证明; (3)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领取并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5)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即当时拿证时拿到登记表一式两份的那张,自己有一张留底的。); (6)交纳工本费15元。 以上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汇总,各地区的要求不一定相同,具体还是以当地人事局职称办的要求为准。
能补办就补办,不能就开证明。针对在评审过程中,由于评审人员或工作人员发生过错,应该由当地人社部门承担,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职称办,与相关工作人员说明证书遗失情况,请求帮忙解决,他们了解情况后,会帮忙解决的,如果可以补办的,会帮助补办,如果不方便补办,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