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教师资格证补办大概是这些流程,具体以认定机构的规定为准。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5、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截屏;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教师资格证补办注意事项: 1、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一般是在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一般在市教委人事处办理;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照必须是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审核不通过,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如下:
1、到原颁发地或原颁发单位、原颁发部门的相应窗口提交补办申请;2、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考试证明(成绩单或准考证)等相关材料;3、按要求缴纳相应的证件补办费用(一般为10元左右)
;4、领取新的教师资格证。 若教师资格证遗失,需按以下流程补办:
1、到公安机关办理证明,如临时身份证、警察证明等;
2、准备好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
3、按要求缴纳相应的证件补办费用(一般为10元左右)
;4、跟据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办。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
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
1.提出补办申请:教师资格证丢失本人向原发证的机构提出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
2.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3.登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
4.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可以下载。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5.补办讲师证: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证手续。
找当地教育局或人民法院重新办理。
1.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是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重要材料,缺失这些材料会导致无法通过考核。
所以这些材料一旦丢失,需要尽快重新办理。
2.如果是教师资格证丢失,可以向当地教育局申请补办,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
如果是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丢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向原认定机构重新申请认定。
可以补办,流程如下:补办《申请表》。按照下列两种情况处理:补发《申请表》。
如果《申请表》原件留存于发证机构的,发证机构直接将补办《申请表》。
如果《申请表》原件未留存于发证机构的,由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将补办的《申请表》送交申请补办的档案保管机构,补办机构还应补办机构在送交《申请表》后,告知持证人。
如果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都丢失了,需要重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 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2.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3. 前往当地教育局或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4. 缴纳申请费用。
5. 等待审核和考试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应该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应及时补办。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好照片并手写签名,或用A3纸双面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好照片并手写签名。
2.更正个人信息: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粘贴好照片并手写签名,或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持证人在当地教育网站(因各地不同,不清楚者可以打电话向当地部门咨询),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3.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一、发表遗失声明
1、首先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
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
教师资格证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和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