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贷款首付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②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
查询方法如下:
1.进入手机【支付宝】首页后,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国务院服务】。
3.点击【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
4.进入主页后,滑动到页面的下方。
5.找到并点击【添加证照】。
6.找到并点击【居民户口簿】。
7.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电子户口簿】。
1、用户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APP,然后在支付宝APP首页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电子证件,然后点击进入电子证件页面;
2、进入证件页面以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电子户口簿信息”按钮;
3、然后用户进入服务授权页面,点击“确认授权”按钮;
4、然后用户进行验证身份,验证通过以后,用户就可以查看电子户口簿信息了。
查看电子户口本有2个渠道:
支付宝和微信。
查看电子户口本的具有步骤如下:
1、支付宝
①在支付宝首页,单击右上角【卡包】选项。
②在卡包界面,单击右上角【证件】选项。
③在证件选项下,向下滑动,找到户口本,单击【立即添加】按钮。
④在人脸识别认证界面,单击人脸识别认证按钮。
⑤在拿起手机,眨眨眼界面,完成人脸识别,这样就查看电子户口本成功。
也可以单击【查看原件】,就可以查看居民户口簿的原件。
2、微信
①在微信首页界面,单击右上角【放大镜】(搜索)。
②在搜索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③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界面,向下滑动,找到我的证件,单击右侧【全部】按钮。
④在我的证件界面,单击最下方【添加证件】按钮。
⑤在添加证件界面,找到居民户口簿,打开【居民户口簿】。
⑥在居民户口簿界面,单击【授权关联】按钮,这样就查看电子户口本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