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毕业证书一律于毕业当年颁发,不予补发。但教育局可以办理基础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到原毕业学校查核毕业证书存根或出具证明;(2)本人登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3)本人持证明、报纸、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4)教育局核发遗失证明。
如本人普通高中毕业证丢失,需出具毕业证明,可做以下工作:
1、携带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须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验。
2、可在原校出具的证明或学历证书,并加盖原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如原校被撤销,则由撤销后的学校承担;若撤销后无学校保留,则由原校所属教育局承担。
需要去市教育局盖章,证明格式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 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有市教育局的公章。
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
高中毕业证书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地点是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办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加盖学校公章。
2.将申请表交所在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并领取空白毕业证。
3.学生所在学校填写好毕业证并盖好相关印章。
4.将申请表和填写完整并盖有学校印章的毕业证交基础教育科审核。
5.所在地市教育局办公室核实并加盖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