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升初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