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方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且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学位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为B级(含B级)以上,通过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三、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