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2003年7月15日之前出生)。
3.学历要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小学学科岗位)的学历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小学学科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没有教师资格证则不满足教师岗位招聘要求,无法通过考编资格审核。
因为参加教师考编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一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证书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如果考生是因为已经考过教师资格证,只是遗失了,可联系当地资格证认定机构申请补办。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六)教师资格证学段应符合所报学段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所报学科一致。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