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写明更名原因。如果理由不充分,学校有权利拒绝其更名。同意的话,可以在申请上如此操作:辅导员签字、系里主管领导签字,盖系里的章;学校负责学籍老师签字、主管处领导签字,盖处室的章;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学校大章。
2、派出所出具的更名证明。
3、提供更名前后的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证明前后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确系同一人。
4、以上材料齐全后,将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更改信息,然后教育厅审核通过即可。
二、所需手续
1、本人书面申请,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拟变更姓名及变更理由;
2、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变更证明
3、《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理由充分
2、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4、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5、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毕业证办了以后就不能更名了,你可以出具公安机关的更名回执、原毕业学校的:学生“曾用名”系“现用名”本人的证明、原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确认函交给现在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特事特办,具体怎么办麻烦他咨询他的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员。
以上证明最好附上身份证号码,必要时还要提供新旧身份证、户口本。不管是专科还是本科,入学后名字如果更改了就一定要到管理学籍的部门办理更改名字手续,否则证上的名字仍然跟你入学时的名字一样,办理了更改名字手续后,证上的名字才会跟你更改后的名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