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挂失、解挂、解冻、补办规定如下:
(一)校园卡如遗失应及时挂失,可通过手机应用APP客户端、校内自助圈存机、自助补卡终端机挂失。因持卡人挂失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校园卡挂失期间,如找回原卡,持卡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卡务中心现场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后,原卡可继续使用。
(三)由于系统技术故障或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校园卡被冻结时,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卡务中心办理解冻手续。
(四)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教工卡和临时卡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卡务中心申请补办,同时使用卡余额交纳校园卡工本费20元,原卡余额扣除补卡工本费后转入补办的新卡内。学生卡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助补卡终端机上自助补卡,同时使用卡余额交纳校园卡工本费20元,原卡余额扣除补卡工本费后转入补办的新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