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注册的,因为二级建造师证需要社保证明,特别是从2013年开始社保全国联网了,是可以查到个人的社保情况的。
二、二级建造师挂靠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挂靠流程:取得证书---找到诚信企业---洽谈挂靠协议---签协议并把证书及相关证件交给企业---企业支付定金----企业将资料提交给住建部注册----注册成功颁发注册证书和注册执业印章---支付尾款。(如挂项目的还涉及到考B证,项目出场,项目补助支付等)
2,由上可知注册的时候只要你把证件交给企业,由企业完成注册就可以了,你自己是不需要去的。
3,主要注意事项:挂资质还是挂项目(即挂证不挂章和挂证挂章),费用,支付时间,社保,是否考取安全员B证,证书保管,项目补助,招投标及项目出场费用,考B证、年审、继续教育费用,挂靠期限费用,到期转出条款,违约条款等。
4,费用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建议参考当地的市场价,主要还是要找到一家可靠的企业挂靠,避免被骗。
随迁入户深圳户口没有出生证的,直接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随迁,由深圳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2.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父母离异,不需提供非法定抚养责任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国(境)外身份,收取国(境)外身份证明(如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应附中文翻译件;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申请人属被投靠人收养子女,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收养子女情形提供材料;
4.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被投靠人属离异或再婚的,还需提供历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丧偶再婚的,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5.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被投靠人迁入本市不满两周年的,需提供加盖存档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迁入本市的《招调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或《入户申请表》、《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各1份; (2)申请人属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成年子女相应情形提供材料; (3)申请人属户口已迁往学校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迁移证或迁移证存根(盖存档单位户口专用章复印件1份)及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达到法定婚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未婚未育证明; (4)申请人属被投靠人收养子女的,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收养子女的相应情形提供材料; (5)申请人属国外出生的,参照夫妻投靠随迁子女的相应情形提供材料; (6)申请人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7)申请人抚养权发生变更,需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夫妻投靠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继子女,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不予受理。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