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理八小招生条件

大理八小招生条件

(一)大理市户籍学生,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

(二)非大理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双方在报名工作日前均在大理市办理了居住证,且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一方办理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回执地址在招生辖区内,且入学本人在招生辖区内小学就读至毕业。

另外,大理市户籍在市内跨城区、跨乡(镇)长期居住的随迁子女,具备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有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固定住所,且入学本人在申请入学地招生辖片区内小学就读至毕业。须同时满足本公告的“四、资料提供第四条的6款条件”。

四、资料提供

(一)大理市户籍在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向毕业学校提供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

(二)大理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向户籍地教办或中心校提供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若非大理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小学的学籍材料。

(三)非大理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小学毕业,须提供入学本人和父母在招生辖区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发放回执》和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理市户籍在市内跨城区、跨乡(镇)长期居住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居住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固定住所,须向非户籍居住地小学就读毕业学校同时提供:

1.就读申请书。

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3. 稳定职业材料。三种材料中可选择一种:(1)经大理州、市(包括两区、一委)人社部门备案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合同期满一年及以上);(2)所在工作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单据或凭证(一次性交纳的养老金除外)(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交纳期为一年及以上);(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落款日期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满一年)。

4.固定住所材料。三种材料中可选择一种:(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2)有效购房合同(须交房日后)原件和复印件;(3)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证明。

5. 户籍所在地教办、中心校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联系函”(户籍地教办、中心校盖章有效)。

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服从调配就读学校承诺书》。

报名对象是下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对象是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大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对象是符合招生条件的大理市内非下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属地原则。下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学校划片入学。统筹调配原则。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大理市内非下关城区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若城区学位不足时,统筹调配至周边乡镇学校。

下关一中毕业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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