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的规定
独生子女保健费 领取条件: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之前 领取标准:每月不低于10元,如果从出生就开始领证,则累计不低于1680元。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计划生育奖励金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领取标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以退休当月基本工资为基数,按5%发放;企业退休职工,以上年全省月均养老金为基数,按5%发放。 发放渠道:一般来说,有单位的,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 张大爷,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前当月基本工资为3500元,如果按照5%发放:则张大爷的计划生育奖励金为:3500*5%=175元。 李大爷,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上年度云南省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2800元,如果按照5%发放:则李大爷的计划生育奖励金为:2800*5%=140元。
特别扶助金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死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博士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2、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3、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4、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5、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办理条件
1、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2、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5、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
一.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关系调查核实证明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凭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4、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
2、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3、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
4、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
5、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