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籍需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地教育局办理: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带齐以上证件后即可到转入地办理学籍。
小学转学需要办理准出手续和转入手续,具体如下:
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小学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学生转入程序
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
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小学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3、转入城区的小学、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教育局规定可持暂住证和转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拓展资料:
同城转学的规定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1.社保:随迁子女需要办理社保手续,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学校。
2.居住证:需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是居民在新的居住地合法居住的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住地管理部门。
3.转学证明:需要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证明,证明学生已经完成在原学校的学业,并可以转入新的学校就读。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原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行政部门。
4.户口簿和房产证:可能需要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学生和家长在新的居住地有合法的住所。
5.其他手续: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手续和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家长的工作证明等。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您提前与目标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申报材料:申请表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表,学籍卡原件,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
办理流程:
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中心、或学区、教委办)同意后向学校(中心、学区、教委办)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申请表填好后,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
所需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
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
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
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网申请。
具体操作转学流程如下:
第一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异动日期”点击“保存”。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
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小学转学需要证件主要是转学单和接收单。
转学流程:
一、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有专用单) ;
二、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
三、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
四、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
五、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
六、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条件: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
六年级不转学(时间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
申报材料:申请表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
2、学籍卡原件。
3、义务教育登记卡。
4、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5、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
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转出学校核办。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5、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小学转校首先你先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学校,有学校答应接收你了,你就可以告诉你现在的班主任你要转学了。然后把你的学籍提走,给接收你的学校送去。难办的就是如何让你想去的学校接收你,提学籍很好办,按照他们的流程走就行,转学切记一定要把学籍转走,关系到你孩子以后的考学问题。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关于小学报名成功后是不是可以转学,按照目前教育部门的规定,如果小学报名后想转到其它学校,是可以转的,但是做到一点,把小孩户籍转回到房产证名下,学区房就可以,如有其它特除情况可以向原校申请转学,可以出转学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