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毕业证丢失十年了,你想补救很难了。十年了,时间不短,你也没有把毕业证放心上。
唯一的办法建议你回原校查毕业证存根或发证依据,只要你原校十年来没有遇到学校撤并等重大变故,可能找得到依据,请求他们补一个证。不过,可能性是不大的。
毕业证,是个人在学校学习毕业的有效证件。十几年前的毕业证如果丢失了,现在来说不能够补办的。只能从档案局里面的存档复印件中再复印,然后由档案局盖章,证明了你的学历。因为很多有效证件是不予补办重新发证的。因此,如果丢失了证件,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不能补
毕业证丢失了是不可以补办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不能补办。
1、按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2、《学历证明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5、只能申请开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大学毕业证丢失了是不可以补办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八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如果毕业证于2001年之前丢失,可以到当时所在的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申请补办。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成绩单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补办手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且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因此建议在保管好证书的同时备份电子版,避免证书遗失所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