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所学专业再兼修一个其他专业,一般大二开始学习,要交多余的学费。
双学位,广义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二学位)。在我国通常语境中仅指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与之对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备案。双学位证书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或颁发高等院校制作的“双学位证书”;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自考学历: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采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学位:是普通高等院校为学生拓展学习、深造而设置的,有专业限制。攻读二学位,需有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要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大学毕业的时候补考没过没有拿到毕业证,要尽快联系大学相关负责人员,查询是否还能补考,通过相关课程考试后补发毕业证。想要获得毕业证必须达到学校的学分要求,所以要参加课程考试。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毕业证书。超过一定时间之后,因毕业结论不能上报教育部,学校不再补发毕业证书。
本科生结业一定时间内,经重新学习考试,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并已经取得毕业证,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或本学期学位会前预期可完成结业时未通过的全部课程学习及考核,并获得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可申请毕业证并申请授予学位。
第二条应考者申办毕业手续的时间,为每年上半年六月中旬,下半年十二月中旬(指长线考试各专业)。
省考试管理中心在七月或元月上旬只对地、市考试机关报送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复查,审定办理毕业证书。
一般不直接为应考者办理毕业证书。
第三条各地、市考试机关对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应考者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登记造册,发给《毕业生登记和签定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