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学校查实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相似式样和质量,填写内容相同,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如:请毕业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提供二张蓝底免冠小2寸证件照及同底板电子照片(480*640像素,大小10K至40K之间),到我院教务处214室找张老师现场办理。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当年辅导员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资料同前。
学位证
需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学校查实后,出具“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相似式样和质量,填写内容相同,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温馨提示:毕业证、学位证均无法补办原件,建议要多复印几份收好,最好扫描电子版保存。一旦弄丢,相关单位只能出具“学历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而非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邮寄丢了,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可以申请补办,下面是教师资格证补办的相关内容。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5.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截屏。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的考生,可以在认定时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业成绩单来作为自己的学历证明,只要能够在全部认定工作结束前,补交自己的毕业证书,就能顺利通过认定。如果在认定结束前拿不到毕业证,那么建议参加下一批次的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是三年,在有效期之内认定都是可以的。
1.提出补办申请:教师资格证丢失本人向原发证的机构提出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
2.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3.登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
4.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可以下载。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5.补办讲师证: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