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须达到合格。
2.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3.学生须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
不会发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现在已经改革了,天津也是改革省市了,2013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毕业不在颁发教师资格证,都是要参加社会上的考试考取教师资格证了,本科大三开始报名考试,大一、大二可以先复习着。
如果你是2013年以前入学的,还是会发的,以后的就不会发了。综合自己情况分析吧。
国家奖学金证书11月30日发。
国家奖学度金是学生在校内最大的一笔,就以往的数据来看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度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