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士学位由什么部门受理

学士学位由什么部门受理

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证机关,是校长办公室,并由校长签发。毕业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由办学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学位证书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士学位授权按属地原则由省(区、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军队院校的学士学位授权由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的受理有以下三种情形;1、本科生的学士学位,本高校的学士委员会,就可以受理及核发。

2、硕士生的学士学位,必须由省市一级的教委参加,且有相关行业的两名教授级参与,才可以理及核发。

3、博士生的学士学位,必须有国家教委牵头参与的,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参与审评,才可以受理与核发。

大学换校长毕业证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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