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你好,根据教育局规定毕业证学位证丢了是不能补办的,可以去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但是有的时候要用到原件,如有复印件或者扫描件,或者原件照片同学的也行便可复制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希望我能帮到您,祝你好运我的朋友。加油。
可以到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提供“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学校档案馆复印-需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无红色印章者无效)”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将为您出具“学历学位证明”一份。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