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人员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人员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1、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科技、研发人员的比例要求。根据上述数据要求,从政策上看,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比例为包含关系,许多专家这样认为。但在实际审查中,各专家的观点并非完全一致,有人认为不是包含关系,即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应各占当年职工人数的30%和10%。
2、企业人员配置应科学合理。企业在人员的配置与划分上,应与其学历、职位、任职时间等信息完美切合。如规定“ 科研人员要求在公司连续工作183天以上”,申请人就应提供这些人员的相关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出勤记录等。
3、对科技、研发人员的资质界定,企业要有明确的表现记录。如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工资单、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等。
4、科技、研发人员,在财务系统一定有个人所得税报送记录。在实际审查中,审查人员可能会进入个税系统或通过会计凭证进行现场核对。
根据规定: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对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的资质界定,企业要有个税申报明细、工资单、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的认定条件如下:
(1)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
(2)专门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管理人员。
(3)专门从事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高新企业认定条件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
1、含义上的区别
大学专科是指高职高专教育,由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大学学历层次之一。在中国,专科教育由高职和高专承担,部分本科高校同时开设有专科。
3+2大专指的是中专院校与大专院校联合办学,在中专完成3年学习后,再到联合所办学校完成2年课程,拿到大专毕业证,前三年实行中专收费标准、分段式教学,后两年实行大专收费标准。
3+2大专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由部分重点中专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举办、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毕业后发给省教育厅验印的大专文凭。
2、教育目标的区别
专科是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专科培养目标是实践化,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等教育知识,同时又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人员,根据中国大陆教育体制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3+2大专在专业设置上,它以经济与社会需求为导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应用、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售后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物流管理等,充分体现适用、新兴、现代、复合等特征,密切贴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3、教学形式的区别
大学专科主要分为全日制专科和非全日制专科两种。全日制专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行招生的学生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专科主要分为成人高等教育等多种类型,没有固定修业年限,学生既可以在相关教育机构学习也可以自学。
3+2大专班指的是中专院校与大专院校联合办学,在中专完成3年学习后,再到联合所办学校完成2年课程,拿到大专毕业证,前三年实行中专收费标准、分段式教学,后两年实行大专收费标准。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地点:
长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西咸校区:国家级西咸新区
太平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太平峪。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办、教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进行计划编制,综合评价办法制定及考生职业能力测试等。
第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发毕业证时间:7月14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7月15日:软件工程系7月16日:信息商务系7月17日:信息管理系7月20日: 工程管理系 请各系部各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按时返校领取毕业证书;
1、今年一律不能带领,必须本人领取;
2、统一补发时间为9月18日-19日两天,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3、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一次性办理,依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