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专毕业证遗失的本人要准备好身份证等各种证件。
2.再去颁发中专毕业证的学校,发中专毕业证的原学校已经撤并的话,就找到撤并后的学校。
3.与学校的教育人员取得联系,到档案室查阅档案,打印档案,加盖档案公章,有留级情况的,就找到多个留级信息的档案。
4.带上这些文件,到学校办理学历证明的地方办理学历证明。
证明学历需要补办学历证明,但是中专毕业证书的补办与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1.如果该地区要求中专毕业证书必须先进行备案,那么可以直接向当时所就读的中专学校申请,经由学校备案后,到当地相关的教育部门打印出对应的学历证明。
2.如果当时未进行备案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教育部门申请证明,提供一些证明该学校和自己在该学校学习的证据和相关证书等资料,政府会进行认证,并打印出对应的学历证明。
总之,不同的地区政策和要求略有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申请。
中专毕业证丢了可以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你的原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基本流程是:
1、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尽量多提供证件的相关信息。
2、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3、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即可办理毕业证补办手续。
中专毕业证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证明学历:1.通过学校证明。
可以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信网认证或者学历证明,学信网认证是国家教育部门统一颁发的教育信息认证报告,学历证明则是学校出具的证明教育背景的证件。
2.通过公证。
可向公证处申请学历公证,公证处会对申请人的学历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出具认证文件。
3.通过在职证明。
如果当前从事的工作与中专专业相关,可向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在职学历认证,单位会联系原学校核实学历,并出具认证文件证明。
综上所述,中专毕业证丢失后,通过学校证明、公证、在职证明等方式,依然可以证明自己的中专学历。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信函的具体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办理毕业证公证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申请人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学历公证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6、公证人员认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以上证明、材料齐备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当事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公证处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学历证明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4、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果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5、申请人两寸近期彩照N+1张(N为公证书份数);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学历证明公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学校在本处所在地。
2、公证处不受理当事人申请开具在党校学习的学历证明,建议当事人可与所在地相应的学校协商,如该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为其出具同等学历证明,再进行申请。
3、如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已丢失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并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申请人的户口簿学历栏登记的学历与真实学历不符的,建议对户口簿进行修正后再申请公证。
5、学历公证目前除发往美国使用以外,基本上是办理毕业证书公证。
6、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学历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4.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果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5.申请人两寸近期彩照N+1张(N为公证书份数)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毕业证书公证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将毕业证书的原件提供给公证机关进行复印和核对。
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通常是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提供毕业证书的复印件,用于公证机关的备案和核对。
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申请):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毕业证书公证,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学历成绩单等。
请注意,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证机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在办理毕业证书公证前,与当地的公证机关联系,了解详细的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
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