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4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过期,可以进行换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须经民办非企业单位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续。其中有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先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换发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正本应当悬挂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的有效期为4年。
一、校(园)址变更
1、举办者提出书面请示(落款处举办者亲笔签名、按指模),到镇区宣传科教办加意见(教办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2、租赁或购买新校(园)址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校(园)舍各楼层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3、新校(园)舍的房屋安全证书或安全鉴定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许可证,三项证件需交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4、旧校舍(园舍)的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5、材料齐全,我局同意变更,换证后到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登记变更。
二、举办者和法人代表变更
1、新、旧举办者、法人代表写请示(落款处新、旧举办者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按指模),到镇区宣传科教办加意见(教办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2、合法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变更前的财务审计报告;
3、变更协议书需经市公证处公证,提交公证书;
4、新举办者和(或)法人代表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非公职人员证明;
5、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举办者的验资报告;
6、新举办者为学校(幼儿园)缴交办学风险金的证明。
7、原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8、材料齐全,我局同意变更,换证后到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登记变更。
三、停止办学手续
1、举办者提出停办请示(落款处举办者亲笔签名、按指模),到镇区宣传科教办加意见(教办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2、学校(幼儿园)财务、债务清算证明材料。
3、办学许可证和学校(幼儿园)公章;
4、局同意后,到民间组织管理中心、技术监督局办理有关停办手续。
1.符合换证的民办幼儿园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交到各乡镇中心小学,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和各乡镇政府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和实地查看。再统一将材料交到县教体局。
2.县教体局组成评估组对换证学校进行审核、评估 ,评估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块进行。评估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开始,凡出现重大安全或教学事故的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
3.县教体局评估组对评估合格的幼儿园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幼儿园,要求各乡镇中心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各乡镇小学及镇政府进行评估,再报县教体局审核,再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于整改仍不合格的,由所在乡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民政部门登记的,是社会组织的一种,非企业,不用办理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民非单位须在2017年底之前办理三证合一,所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民非单位,只需拿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民非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前往登记的民政部门,更换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现在只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1.办学许可证现已超过许可有效期或即将超过许可有效期且在办学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幼儿园;
2.前期办理变更手续未换证的。
二、换证需提供的材料
民办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蚌埠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登记表》
(需学区、幼儿园盖章);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的书面申请报告;
4.学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请各学区、农场小学于8月22日前将换证材料报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股,汇总填写《安徽省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发放情况登记表》发审批股邮箱:hyxjtjxzsp@163.com。
1. 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换证需要一些具体的材料和程序。
2. 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包括幼儿园的基本信息、办学资质、教职员工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幼儿园的办学计划、教育教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文件。
3. 此外,还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包括对幼儿园的教育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等进行检查。
同时,还需要进行教职员工的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
4. 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换证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同时,幼儿园在申请换证时也应该注重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和教育管理,确保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