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证”具体是指: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②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③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据史料记载“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
秦代的“一寸”,相当于现在的2.31厘米,因此这枚传国玉玺边长大约9.24厘米,印纽上面还精心雕琢了首尾相交的五条龙
传国玉玺除了雕琢有神彩飞扬的螭龙玺纽,印文则为丞相李斯亲自用小篆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
西汉孝元皇后面对王莽的篡权逼宫并索要传国玉玺,心想这日子没法过了,情急之下抡起玉玺就摔在了地上,结果把玉玺摔掉了一个角。
王莽心疼的龇牙咧嘴,急令工匠以黄金补之,从此以后传国玉玺又被称作“金镶玉”。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是皇帝的印玺。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据传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一说用蓝田玉[10][11],一说用和氏璧镌刻而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