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参考往年政策,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没有在学业时限阶段内(大专三年、本科四年)完成学业任务。有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可给予补考机会,但在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就无法领取“毕业证书”了,只能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了。没有获得毕业证书,就不能享受同等学历的待遇。例如大专或本科肄业,就不能报考省、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或大型企业技术人员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