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由户主或户内成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丢失补领书面申请,经户籍内勤民警核准后补发,原《居民户口簿》找到的,应当及时交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公民因《居民户口簿》破旧无法使用,申请换发的,户籍内勤民警应当给予换发。
1.
提出申请。道路运输证遗失或毁坏,由持证人口头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领取并填写好《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说明遗失或毁坏的时间、地点、经过及证明人;
2.
补办登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凭《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进行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登记。补办情况应记录在道路运输证发放台帐“补办或异动记录”;
3.
签发待理。道路运输证挂失期间,为不影响运输生产,保证经营者合法经营,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给新证副页《待理证》,留下主证,准予继续营运,并在副页中注明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可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实现网上申报补办。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账号。
选择“部门服务”,点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找到对应事项“目录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 点击不见面审批。
进入个人申请的界面,确定个人基本信息。
可以,在网上可以查询到证书信息但纸质证书丢失的,可带上网上打印的证书信息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技能鉴定中心补办(已取消职业工种不能办理补证);
2.有纸质证书但网上查询不到信息,工作单位需要网上证书查询信息的,带上证书原件
毕业证书丢失了,不能补办。只能让原来的毕业学校给你开具毕业证明。
1、按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2、《学历证明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5、只能申请开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