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2、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 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 化的宋体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办理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 申请;
2. 可行性报告;
3. 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场所使用证明;
6. 资金证明;
7.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8. 设备清单。
办理程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市场办现场勘验—审核—报上级部门批准—行政服务中心办结
印刷许可证申请书模板
☆印刷许可证申请表
需要填写申请报告事项(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建筑面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类型等),申请人(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
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
《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验原件
企业(公司)章程(个体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1份,验原件
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验原件